奚女士问:我与再婚丈夫相识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后,他身患多种疾病,我对其照顾护理直至去世,丈夫与前妻有三个子女,我有权要求继承丈夫和丈夫前妻的房屋产权份额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吴远保律师解答:你和你丈夫的三个子女,均享有对你丈夫遗产的继承权,故你有权依法分得你丈夫的遗产份额。
一、老公去世了,房产是他的名字,怎么办
老公去世了房产是他的名的,首先要区分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夫妻没有特殊约定,并且不是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让丈夫受赠或者继承的;
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丈夫死后首先要分割出属于妻子的部分,剩余属于丈夫的部分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如果房产是婚前丈夫获得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认定属于丈夫个人财产的,则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房子,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二、丈夫死了财产怎么分
丈夫去世后,配偶、孩子及父母会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会均等分配。继承人生活确实特别困难、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人民法院会适当照顾其分配份额。被继承人已经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妻子死了丈夫第一继承人是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继承人的规定,丈夫死后,第一继承顺位的人是配偶,即妻子,以及儿女和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丈夫的遗产。同时在继承丈夫遗产之前,需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之后,才能进行继承的事项,不能将原属于妻子的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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