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晚点3小时是不赔偿的。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还需要提供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现金补偿。
具体情况另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天气、交通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飞机不能正常起飞或降落,这种情况航空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附飞机事故赔偿标准
航空公司
国际上空难的赔偿标准比国内高了不少,其中,日本与美国的赔偿标准是全世界最高的。美国会根据遇难者的年龄、收入、纳税等条件来确定赔偿金额;日本则认为生命是无价的,他们会考虑受害者的年龄、职业收入及家庭负担、未来发展潜能等多种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
而我国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所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最大限度为40万人民币,不管乘客有没有买保险,这份赔偿都是可以得到,这是每名旅客的法定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第四条本规定第三条所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五条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
一般情况下,买了航空意外险的旅客,空难家属及受伤旅客除了可以获得航空公司的赔偿,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这二者不冲突。
航空意外险指的是保险人对乘坐航班的旅客,对在航空运输中由于意外事故遭受的人身伤亡,给予一次性赔偿的保险。
保险责任范围是从被保险人踏入保险单上载明的航班(或等效班机)舱门时开始,飞抵目的港后走出舱门时为止。
至于理赔流程也很简单,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自伤害发生日起180日内身故或残疾,直接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按照给付比例表,一次性进行赔偿。
而航空意外险的保额,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百万出行保障,最高赔付金额为200万。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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