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飞机晚点补偿如何申请
对于因航空公司本身所导致的航班在起飞地延误情况,航空公司有责任为乘客提供餐饮或住宿等相应服务以补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而当航班延误源于其他非航空公司因素时,航空公司则应尽力协助乘客安排餐饮及住宿事宜,但相关费用需由乘客自行承担。
此外,若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发生延误,不论是何种原因所致,航空公司均应对经停的乘客提供餐饮或住宿服务,以示对乘客权益的尊重与保障。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二、飞机晚点3小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飞机晚点3小时是不赔偿的。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还需要提供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现金补偿。
具体情况另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天气、交通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飞机不能正常起飞或降落,这种情况航空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
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飞机晚点补偿如何申请”,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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