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试用期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签一年可以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雇佣关系为期一年的试用期签署半年的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
作为用人单位,有且仅能和某个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而对于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当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三个月时,则不允许设置试用期。
事实上,试用期是并入到整个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部分。
如果劳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一期限将被视为无效,其角色将被劳动合同期限所取代。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不交社保违法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即自员工正式上岗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的三十个工作日之内,雇佣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为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
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这项任务,将会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判定为应自行支付所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
此外,倘若有雇员遭遇雇主未按时且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现象时,他们还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进行举报申诉。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逾期仍未缴纳充足社会保险费用的雇佣单位,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机构将有权要求其在短期内部署足够资金以尽快补足之前拖欠的款项,并且自欠款之日算起,对每笔欠款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在此之后,雇佣单位始终不能全额支付欠款,那么有关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就会对其实施处罚,包括但不仅限于罚款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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