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就已经包括了土地转让等权利,我们在签署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后,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再无对土地的使用权。
一、商品房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
二、土地买卖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土地转让合同纠纷,要按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来处理。根据我国土地出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中,如果受让方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对方交付土地的权利。但是如果还没有登记,已经合法占有并使用该土地,那法院也支持请求。转让合同还没履行,成立在先的受让方可以请求履行。
三、土地证继承过户流程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1、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2、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4、提交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6、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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