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老板喝酒公司应酬喝到胃出血算工伤吗?
时间:2023-03-30 08:12:43 3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陪老板喝酒公司应酬喝到胃出血,一般不算工伤。认定工伤的主要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喝酒并不是劳动者工作的必要内容,劳动者有权拒绝应酬的权利。

一、出差发生自己全责的交通事故还算工伤吗

出差发生自己全责的交通事故一般不算工伤。若是劳动者可以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工伤:

1、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所以,员工打架遭到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但不能直接确定可以认定工伤,需要再判断员工是否因为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

因此,根据引起争议的原因可以按以下处理:

1、如果打架的员工是为履行工作职责,比如双方要同时使用一台工作机器,双方无法协商先后顺序引起争执。

因为双方是为完成工作任务打架,属于工作原因,所以可以认定工伤。并且,认定工伤时要在以下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1)从员工受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公司去申请工伤。

(2)工伤员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

2、如果打架的员工并非为履行工作职责,比如双方因为私人恩怨动手,则难以认定工伤。

三、下班自己骑车摔倒算工伤吗

下班自己骑车摔倒不算工伤,认定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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