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郴州生育保险的职工,在进行报销活动时,就需要了解其报销计算方法。据了解,其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报销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一般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郴州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其中,郴州市的生育生活津贴由产假时间决定,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则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高可享受4000元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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