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缓期执行的环境较为不利,但这并不代表绝对无法实现缓期执行。
在决定是否给予缓期执行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各个因素,例如犯案情节的严重性、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罪行的认识以及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等等。
若犯罪嫌疑人未能诚恳地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相应的惩罚,可能会被视为未展现出足够的真心忏悔。
然而,如果案件中的其他情节相对轻微,比如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害程度较低,犯罪嫌疑人是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并且已经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等,那么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机会争取到缓期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被宣告缓期执行: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期执行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在宣告缓期执行后,法院还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期考验期间从事某些特定活动,限制他们进入某些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某些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被宣告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被判处附加刑,则附加刑仍需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