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西安仲裁委员会、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西安市消协等单位联合发布《2007年度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报告》。报告显示,相比2006年,去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增加了两倍,占年度总案件数的比例由2006年的24.2%上升至54.12%。
该报告统计,去年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仲裁案件885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就多达479起,占案件总数的五成以上。相比2006年,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案件比例有所增加,延期交房案件的比例也有小幅上升,房屋质量纠纷案件比例仍占相当比重。争议类型仍然集中在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延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交房不符合条件等。以纠纷类型划分,2007年受理的479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案件占40%,延期交房的案件占30%,房屋质量纠纷案件占10%,其他类型的案件占10%(如业主逾期付款、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条件、面积缩水、供暖设施未及时到位等)。以仲裁申请人身份划分,买受人针对开发商主动提起的仲裁申请案件共计435件,占全部商品房买卖案件的90.8%;开发商对买受人提起的仲裁申请案件共计30件,占全部商品房买卖案件的6.2%;买受人集体维权案件共计7起,每件集体维权案平均涉及业主23户,最多一起为55户,占买受人提出仲裁申请案件总数的37%。
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某星告诉记者,该报告是以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案件数据为依托,结合典型案例,对2007年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的全面盘点与细致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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