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白票据和空头支票的区别
空白票据是由于出票人出票时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完全,将票据上其他应记载项目,全部或一部分授权他人完成的票据。票据上有必须要有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欠缺才可能构成空白票据。空白票据仍然是有效的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二、空白票据可以自行销毁吗?
1.按照发票管理规定,要拿过期的发票和发票登记簿去税务部门办理缴销手续,重新购买新版发票。
2.发票是不可以自行销毁或处置的。
3.如果继续使用同种发票,去税务局换新的就可以了。
三、空白票据的补记方法
空白票据包括空白汇票、空白本票和空白支票,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空白汇票、空白本票无效,即票据法不允许签发空白汇票和空白本票,而只准许空白支票的签发和补记。
1.空白支票补记的事项
根据票据法第86条的规定,支票的金额可以补记,未补记的,不得使用。根据票据法第87条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由此可知,票据法规定了两项事项可以补记一是支票的金额;二是支票的收款人;其他事项,不得补记。
2.出票人授权补记
空白支票中待补记的两项事项--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由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3.出票人授权的人行使空白支票的补记权
得到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人可以补记。
4.未补记的支票不得使用
未补记的支票,不得使用。即持票人不得以此行使其支票付款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六条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