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可以在哪里办理
公证遗嘱可以在公证部门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就是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的,会让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三、公证遗嘱的房产税费
公证遗嘱的房产税费是即受益额在20万元以内部分,按2倍计收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倍计收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倍计收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倍计收最低收取200元。即10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为20万元×230万元×1.550万元×11.35万元。目前市区普通住宅在公证时,一般按最低4000元平方米计算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n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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