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不需要继承人在现场。法定继承人因为与遗嘱的内容存在利害关系,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遗嘱公证应当在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遗嘱行为发生地等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如果遗嘱公证涉及的遗产是不动产的,则应该到该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一、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在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继承人在现场。且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公证去哪里办理
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嘱公证的流程
遗嘱公证需经过以下流程:
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n(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n(二)继承人、受遗赠人;\n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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