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能否解决欠款的问题
能解决。
在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肯定是有用的,如果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些其他财产划拨到债权人名下,法院还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或者将债务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债务人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是有用的。
二、要注意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提起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四、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1、权利人提出申请。在法定期间内,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公证的债权文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2、法院受理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指定履行期间内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法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救济。被执行人提出复议、对执行标的、执行行为的异议或再审申请;案外人可以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或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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