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法院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找不到的,法院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早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法院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无果如果是因为对方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如果因强制执行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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