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工伤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1.填报《宜昌市工伤人员伤残(工亡)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涉及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提供公安、交警部门、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赔偿情况证明材料
二、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办理条件
1、工伤职工伤残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2、工伤医疗待遇
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
3、工亡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劳资人员
近几年我国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也都会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是要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在入职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事人也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在协商无果后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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