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已存在婚姻关系之外所生育子女的探视权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家庭中其他孩子的类似经历来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
根据这一原则,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具有探察孩子的适当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配合履行协助义务的职责。对于如何行使和何时行使探视权等具体操作规程,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达成共识;
如若未能达成共识,该事项将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