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需要注意房产纠纷和流程问题。房屋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时,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并申请补发新证。目前,只有部分城市实现了土地证与房产证的双证合一,还没有全国性普及,因此购买房屋时仍需注意双证问题。
这样的房屋在买卖后容易出现房产纠纷,导致买主在转让、继承或过户时遇到困难。而且,从交易流程来看,先办理房产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如果没有房产证,势必会比较麻烦。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出现,实现了“土地证”与“房产证”的双证合一,但目前来看,只是部分城市实现了这一点,还没有全国性普及,所以,大家在买房时,仍然会遇到“双证”的问题。
房屋买卖涉及哪些证?
房屋买卖涉及哪些证?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证:
1. 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进行房屋买卖的必要证件。
2. 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3.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证件。
4.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款收缴,是商品房预售的必要条件。
5. 购房资格证明:证明购房者具备购房资格,是购房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6. 贷款资格证明:证明购房者具备贷款资格,是购房贷款的必要条件。
7.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是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载体。
8.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管,是房屋交易的必要条件。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和买方应当依照上述证照的顺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交易。如果违反上述证照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房屋交易合法有效。
房屋买卖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同时具备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账户、购房资格证明、贷款资格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存款账户等证照。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和买方应当依照上述证照的顺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交易。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房屋交易合法有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