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森林、林木所有权;
3、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建设用地使用权;
5、宅基地使用权;
6、海域使用权;
7、地役权;
8、抵押权;
9、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10、法律规定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主要登记哪些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必要材料;
5、其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操作有哪些步骤
1、权利人申请
2、登记机构受理
3、登记机构审核
4、登记机构登簿
5、登记机构颁证
相关提醒: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为非强制登记,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能主动登记。
不动产登记前后有哪些区别
实施不动产登记后,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遵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原有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不需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以购房为例,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将不再向购房者发放房产证和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享有房产证同等的权利。
官方及业内专家多方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它更着眼于未来、长远的意义,使公民的拥有的房产更加透明,对于仅拥有刚需住房者来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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