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内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经业主大会同意,可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拒绝外来车辆入内。业主大会或是业主委员会做出了对业主不利的决定的条件下,而业主又不服,认为不符合法律的的条件下,可以寻求法律来保护,可以找法院来解决。
一、业主拖欠物业费是否可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不可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7、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参选条件。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部分业主不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办?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部分业主不同意,达不到比例的,不会影响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也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业委会自管小区有没有权利收物业费
业委会自管小区有权收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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