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郑州公积金怎么转移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后,审核岗人员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明确的审核标准对相关内容逐项进行审核。
3.决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业务章后返还申请人
二、河南郑州公积金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三、河南郑州公积金转移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单位批量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四、河南郑州公积金转移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19年3月24日第二次修订)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第十九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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