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的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一)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提交相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符合相关法定情形即认定为工伤。(四)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提出工伤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鉴定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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