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居住用地最高年限规定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出让方式有什么区别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出让方式的区别如下: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具体的使用年限。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征收时没有土地补偿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征用时有土地补偿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规定
国有土地试用期出让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三、车位产权年限多少年
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有年限,车位本身的所有权没有年限规定。车位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因土地性质不同而不同。如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全文7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