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
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只有当这两个因素同时都满足时,裁判机构才可以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必再考虑劳动者是否提前向用人单位主张过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隐形加班怎么维权
1、及时维权:很多劳动者是等到离职后才去维权,其实已错过了维权的时间。如果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单位拖欠加班费,要注意时效期为两年。
2、平时要做个有心人,注意保留一些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有考勤制度的,可复制一份自己留存。如果加班情况考勤无法反映,则应注意在实际加班时,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可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例如单位如用QQ通知你加班,请截屏保留证据讨加班费;如果是在单位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的,也请截屏,如果张贴书面加班通知的,请拍照保存等。
3、寻求法律规定的保护:虽然加班工资案件的关键在于加班时间的确定,劳动者因无法掌握单位的考勤资源,故难以对加班时间进行充分举证;若要求单位举证,则单位提供的考勤记录往往得不到劳动者认可。但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知道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二、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
需要根据公司的制度规定来判断。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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