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靖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100号曲靖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二、曲靖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曲靖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属于不予登记情形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3.审查,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4.决定,审查后作出准予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换发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不予变更登记的,发给不予登记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5.送达,工作人员及时告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
四、曲靖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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