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停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二、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三、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停发流程有哪些
1、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
2、对录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初审
3、对录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完毕,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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