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是共同财产。彩礼是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对另一方的赠与,彩礼应当是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对彩礼有特别约定,将彩礼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彩礼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所有,无约定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规定,彩礼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彩礼,一般按照婚前财产进行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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