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下面我将简要地介绍一下,办理手续的流程:
一、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二、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等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三、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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