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辞退孕妇。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内,企业不可以将其辞退,应当保障怀孕女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擅自将员工辞退,企业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女工入职年限计算。在怀孕期间如果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应当顺延合同期限,一直到女员工产假结束。
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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