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您可以在您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2. 如果您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则经过查验后当场退回原件,复印件则被留存。3. 如果您需要查询和打印《房屋信息摘要》,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询机处进行查询。
1.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您可以在您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
2.如果您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则经过查验后当场退回原件,复印件则被留存。
3.如果您需要查询和打印《房屋信息摘要》,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询机处进行查询。
4.购房合同需要附有商品房的备案证明。
5.对于一次性付房款的办理落户者,您还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在买房时按揭付款,则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连续六个月的还款记录证明。
6.如果您需要开具《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请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7.最后,您需要填写《入户申请表》。
房 屋 落 户 需 要 哪 些 文 件 和 证 明 ?
根据房屋租赁备案的相关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如果是出租共有房屋,还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如果是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需要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因此,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需要提交以上文件。
综上所述,如果您需要开具门牌号的入住证明》,请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是出租共有房屋,还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如果是出租委托代管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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