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的遗产什么开始继承
被继承的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继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有什么法律意义
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
2.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遗产的范围。
3.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4.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放弃继承权及遗产分割的溯及力。
5.依继承开始确定遗嘱的效力。
6.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保护继承权的最长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7.确定遗产的权利归属。自继承开始,遗产即归继承人取得。
三、继承的分类有
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财产的份额等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依法确定的,即决定于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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