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违约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违约终止情形有以下几点: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二、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合同终止后才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的,还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因为就算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违约方依然可以被要求进行违约金索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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