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损害司法鉴定委托须知:委托者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房屋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的程序进行,法律对于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样的规定能够更好的提高司法鉴定的结果以及效率。
一、没有法律资质能否鉴定鉴定报告
没有司法鉴定资质不可以出具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报告必须由拥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人实施鉴定,在鉴定完成之后再由进行鉴定的鉴定人签署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在整个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是没有任何资格参与其中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二、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三、楼上漏水到楼下的法律规定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楼上漏水的这样一种情况,不管是物业的原因,还是因为楼上户主的原因,都是可以找到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漏水原因进行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得出的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说起诉物业或者是物主。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