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姜某某担任某培训机构聘任的钢琴专业教师期间,受多位家长聘请至家中授课,在为被害人授课时,对多名女童实施猥亵。
2023年1月,经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姜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同时,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被告人宣告终身从业禁止。
本案中,姜某某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却利用教授未成年人的机会进行猥亵犯罪,其行为影响恶劣,应予严惩。同时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禁止其从事和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犯罪行为。猥亵罪的对象包括男人和女人,行为人实施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猥亵罪,应当立案侦查。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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