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医师因猥亵儿童被判禁止从业5年。猥亵儿童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其成立要件是,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一、山西一医师猥亵儿童禁止从业5年
近日,由山西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同时禁止刘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起五年内从事医师职业。
二、猥亵儿童量刑标准
猥亵儿童量刑标准为: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猥亵儿童罪怎样才成立
猥亵儿童罪的成立要件:
第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第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第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第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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