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入职两个月不想干了怎么办
签合同入职两个月不想干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可以辞职,但不得口头辞职。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应提前3天。此外,经协商一致,公司可以辞职,经单位同意,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当事人尚未开始工作,一般约定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的处理是单位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并且除社保的转移手续外,单位还需要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为员工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形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情形有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条款而发生的纠纷;以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纠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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