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各自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如下:
1.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合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3.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各自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因多种原因被解除。其中,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因多种原因被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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