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关规定,租赁房屋如遇拆迁,其所有者将获得相应的补偿权益;
2.当涉及拆迁事宜时,若租赁双方已就解除租赁合同问题达成共识,实现解约,或是由业主对承租方提供了安置方案,那么拆迁方将向业主支付赔偿金,而不会再对承租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贴;
3.倘若被拆迁人和租赁人对于解约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拆迁方应该为被拆迁人安排房产产权置换措施,新的房屋应由原本的租房人继续租用,同时,被拆迁人还需与原房屋租赁人再度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征收作为国家针对非国有资产在做出公平补偿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交易性行政行为,体现出公正无私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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