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这是不允许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时,若存在如第四十二条所列明的情况之一者,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关的情形消失为止。
而这些情况中便涵盖了孕期内的女性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