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具体如何处理,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结婚前父母明确表示出资的首付款属于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就该房屋的分割,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为登记方所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时如何分割父母出资的按揭房
离婚时分割父母出资的按揭房的办法:若贷款由首付父母一方的子女个人财产清偿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若双方共同还贷的,则按照约定分割,约定不成且登记于首付一方名下的,由法院判归登记一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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