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1、写自己子女名字,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3)双方父母出资。1、写一方名字。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是否归夫妻共有
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后赠与孩子,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此时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后赠与孩子的,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有,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房屋。
二、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有哪些原则
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原则: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1)如果产权证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说明房子是出资人父母给夫妻的礼物,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给夫妻一方的;
(2)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说明该房产是父母赠与其一方子女的,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除外。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父母双方支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双方未事先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屋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都被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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