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夫妻双方婚前贷款买房,并且婚前就拿到了房本,这类的情况一般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另外一方也一起参与了还款,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还清自己偿还的那一部分,如果还面临房子升值的问题也是可以要求补偿一些,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后的这些贷款也是由一方还的证据,那么另外一方就没有权利在要求赔偿了,在这个案例中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婚前买房是一个人,婚后这个人没有工作了,贷款是另外一个人偿还的,对于这种情况要特别说明下,如果两个人都有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会判定为共同还款。
2、如果夫妻在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只是婚后才拿到房产证,处理的方法和第一条大体是相同的,这都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可以获得的相应的补偿,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买房,并且全额交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的话,这种情况首先肯定不属于婚后财产,其次另外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也没有权利要求赔偿,这部分不在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3、婚后双方共同还债,房产归属为:
如果双方在结婚前用共有资金买房,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法律是通过房产证来判定房子是谁的,如果当时付款时没有其他共同出资的法律证明或者相关协议,都会认为这个房子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的,处理方式一般和第二种很像,除非能拿出相关的证明才会在进行其他的审核,所以在这一点上还是希望提醒大家一下,如果是双方共同买房,还是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近些年有些案例有的人为了骗婚,婚前共同买房领证后没多久就消失或者离婚了,导致另外一方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
4、如果是父母买的房子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归一方所有,除非明确是双方共有的,不然这类房子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