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还没有注销之前,提前申请仲裁,拿到有效的法律文件后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停法》第9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以下调停组织申请调停:(1)企业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停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停功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员工代表由工会成员负责或全体员工推荐,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荐的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劳动报酬、劳灾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事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先执行裁决,转移到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首先执行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工人申请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保证。《劳动争议仲裁调停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期限履行法律效力的调停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按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2020
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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