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5天离职给工资,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结算工资。
工作满五日便选择离职的员工,同样享有获得薪资报酬的权利。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依法履行离职手续时,雇主方应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及时、准确地为员工结算薪资。
对于在试用期内仅工作五天即决定离开的员工,他们同样有权获取相应的薪酬。
若雇主方拒绝支付此类员工的薪资,他们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讨被拖欠的薪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辞职后把客户带走违法吗
离职了不能拿走公司客户哦,这样做可是犯法的,还会侵犯原来公司的商业机密呢!如果之前跟公司签订过合约,里面明确说客户信息属于商业机密,那这个规定就是硬性要求啦。
就算不是商业秘密,员工也得保守秘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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