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工伤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申报期限:用人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30天。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30天,用人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30天内提出申请,否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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