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被保险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没有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条款不生效。其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和被保险人没有选择用药的决定权。因此,该条款是保险人免除非国家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是免责条款。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明确说明免除责任的内容。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该条款将无效。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险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险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汽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1、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予以赔偿;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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