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中第三责任险指些什么
保险中第三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但是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
第三者责任险不属于强制险。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但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第三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第三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
1.赔偿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
2.赔偿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护理费用;
3.因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误工费用;
4.餐饮费用、交通费用等日常生活费用;
5.如若事故造成死亡或伤残则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n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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