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提供购房发票怎么办?
南平张先生:买了房子,开发商迟迟不给发票,并且一再找各种借口推脱搪塞。作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答:为购房者提供购房发票是开发商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开发商执意不给开发票,业主可以采取相关的举报投诉措施,比如向相关税务部门举报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发票。
买卖未过户,公证有用吗?
福州毛女士:集体土地民宅买卖没有过户,想通过办理公证。买卖双方均为城市居民,请问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答: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认定无效,其买卖所得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公证处不受理此类业务。
申请人离婚,经适房审核表是否作废?
原来是一家三口,申请了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现在申请人离婚并带小孩,还符合80平方米的条件,这份审核表还有效吗?
答:由于你的家庭成员情况发生了变更,根据规定,你原先填写的审核表已不符合真实的情况,将被作废,并重新对此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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