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2、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述是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的流程,这三个流程的每一部分都需要律师凭借自身的经验分析判断出怎样做才会对委托人最有利,准备相应的各种材料等也需要投入很多精力,仅一份好的答辩状往往就需要很多时间。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技巧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一定要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确保证据扎实充分。
(三)两年的诉讼时效不可超,过期诉讼将丧失胜诉权。
(四)如何确定起诉的法院。
(五)罚息、违约金、利息不要少算。
(六)如何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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