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车祸身亡后,婆婆为了遗产而起诉到法院主张儿子的婚姻无效,理由是儿子当初时一方没有到场,是通过熟人关系人领的。还有的当事人主张婚姻无效,理由是登记结婚时用的别人的身份证。诸如此类纠纷,应当如何处理,王律师认为,婚姻无效与婚姻登记瑕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婚姻登记是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调整,而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果,不能以婚姻登记时的瑕疵来主张婚姻无效。不宜以婚姻登记瑕疵为由随便撤销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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