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征地的时效期限有多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不受理房地产诉讼,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不受理房地产诉讼,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不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适用前款规定的期限。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己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不计入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起诉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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